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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肆:我和大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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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彼岸,没有灯塔。

    我依然张望着。

    天黑,刷白了头发。

    紧握着,我火把。

    她来,我对自己说。

    我不害怕,我很爱她。

    我认识陈默的时候。他还是战国乐队的主唱。

    那时我住在五棵松附近的一个半地下室,半扇窗户露出地面,半扇窗户隐藏地下,在阳光充足的时候,地下室只有半面的明亮。

    陈默是我的邻居。造型很奇特,背着一把吉他,夏天的时候短裤拖鞋,冬天的时候长裤皮鞋,从来不穿袜子。披肩发,后背上纹这一道花纹,近似于漩涡的形状,远远看去很诡异,他对我说,这是彼岸花。

    我在北京干着一份很卑微的工作,是三里屯a酒吧里的经理。经理只是个名号,之所以卑微,是因为我所主管的那些人,都是妓女。

    a酒吧的老板大刀是我的一个朋友,并且是同学,许多年前我们曾一起加入过家乡的一个黑社会,靠着打打杀杀混了一些钱,大刀那时比我勇猛,砍人用的刀也比我们的长,于是得此外号。后来政府开始严打,我替大刀顶罪,被判了三年,大刀跑路到北京。三年后我出狱,他把我接了过来。

    但我和大刀并没有太多的感情,即便大刀的a酒吧在北京已经颇具规模,但我仍旧没能荣华富贵。因为在北京的酒吧里,只有女人才能当经理,其实就是妈妈桑,每个经理手里都有很多自己的小姐,而后把她们培养成摇钱树。和那些脸上抹着几万块化妆品的妖娆女子们比起来,我更像一个混饭的。手下只有几个长相一般的小姐,似乎也对我这样不思进取的男人有大的成见,私下里联合起来抵制我的命令,很少上交她们应该交给我的钱。对此我不予理会。因为我本就不是从基层干起,显然没有控制她们的资格。

    大刀对我也并不满意,酒吧的一半利润来源于药丸,他本想让我凭借以前拼命的精神来接手这一块,虽然这是一个高利润的板块,我却胆怯的拒绝了。三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让我多增些胆量,反之越来越敏感,一点风吹草动便有强烈的忧虑。出狱后没有办法再像以前一样在社会的海潮中如鱼得水。每日睁着双眼空洞看着周围五颜六色的人们。犹如走肉。

    我的话越来越少,和大刀也缺乏沟通,在a酒吧里,是一个公认的怪人。

    陈默是我唯一的朋友,我觉得这个人很青春,虽然比我还大两岁,但我显然更加苍老,开始并不说话,只是彼此相识,保持过了一年,地下室形形色色的外地人频繁的搬来搬去,才发现只有我和陈默固执的坚守在自己的小房间里。无形中更像是彼此依赖。后来我在无聊的时候看了一次陈默的演出,回来便和他合租在一起。成为朋友。

    那一次演出让我记忆犹新。在北京四环外的一个破仓库里。临时搭了一个舞台,好事的人用塑布扯了一个横幅。歪歪扭扭的写了四个字,摇滚之家。

    晚上十二点,人慢慢多了起来,似乎蜷伏在北京各个角落的摇滚少年都得到了消息,五颜六色的头发,脸上的钉,黑色的金属装。我夹杂在其中,轻易的被埋没。

    没有人组织,自发的上台演出,于是在乱糟糟的环境中开始。

    第一个乐队叫奇才。听说用的是主唱的名字。一个很低的胖子走上去,让人们大失所望,完全没有名字的气势,我并不是很了解摇滚,但通过他的打扮觉得应该是朋克的唱法,因为在胖子丑陋的光头上单单留了一个显眼的红色鸡冠。肥大的耳朵上还打着一排耀眼的红色耳钉,在低劣的灯光设施整个人看起来不伦不类。

    这个家伙在话筒前扭捏了半天,说了一些类似与感谢大家前来捧场内地摇滚有望重燃的废话,要了一些掌声,才对后面点点头,鼓手起了前奏。

    一片嘘声,大家同时听出是零点乐队的《爱不爱我》。

    草你妈!零点乐队是摇滚么?

    给老子滚。

    换下个乐队!

    胖子的歌还没唱完一半,就仓皇的下了台。

    下面的演出也并不理想,嘻哈遭人排斥,朋克空有五光十色的打扮,重金属完全趋向于模仿,一些原创的民谣没有人气。捧场的人大多是来泄愤,竟然能问出枪花和枪炮与玫瑰谁的更有前途这样的问题。显然来此的目的不纯。很快便一群群的结队走出仓库。

    这时候我看见又有四个人上了台。陈默拖着吉他站在话筒面前。

    这真一个有意思的造型,睡裤,拖鞋,脏乱的长发,上面披着一件随意的大衣,一只手揉着眼睛,似乎刚刚在后台睡醒。

    等到他睁开眼睛的时候,便是一段华丽的polo。

    《我从这个地方,到那个地方》

    我从这个地方,到那个地方。

    穿越了天堂,摆脱了死亡。

    去寻找我的地狱和你的方向。

    你的脸庞,你华丽忧伤。

    给了我梦想更给了我绝望。

    我的鞋有点脏

    我的眼,很沧桑。

    我的头发,它太长

    总让人觉得没有善良。

    你内心纯洁

    我卑鄙肮脏

    你内心纯洁

    我卑鄙肮脏……..

    这是陈默那次演出时唱的第一首歌,原创,金属。接着又唱了一首唐朝的《国际歌》,无可否认,在那个小范围里,或得了绝对的成功。

    那时陈默并不能相信自己,歌词大多都是信口唱的,他不知道一年后,这首《我从这个地方,到那个地方》响彻整个摇滚界。

    陈默的作息习惯和我一样,都是深夜工作,清晨下班,午后起床。

    我照料自己那可怜的生意,他去各种音乐酒吧跑场。

    剩下的时间,就窝在一起喝酒,每天上班前喝四个扁瓶的二锅头,一人两瓶。陈默叫它们小扁。童心泛滥的让我鄙夷。喝酒期间彼此不问过去,也不说将来。只说最近发生的一些故事,一直喝到没有烦恼,然后休息一会,陈默有很好的嗓子和更好的肺活量,这似乎造就了他很大的酒量,于是很快就能酒醒。调整一下心情,扶起我走出没有灯的地下室。

    地下室的外面,是北京繁华而忙碌的夜晚。

    其实在北京的生活,陈默要比我更加艰难。

    在一次喝酒的时候,陈默说,我还有一个女人,在一个二十四小时的便利超市工作,很辛苦,而且几乎把所有的钱都给了我。

    我很吃惊,因为我并不知道他竟然还有女人,问到,你为什么不和她一起住。

    陈默举着小扁仰头喝了一大口,叹了口气说,她反对我唱歌,想让我有一个安定的工作,然后和我结婚,

    我点点头,试探性的问到,那她和你分手了?

    陈默低下头,好像很痛苦,说,没,她知道我不容易,每个月还给我很多钱,只是不和我在一起了。说什么时候不再唱了她再回来。

    那你准备怎么办呢?

    陈默喝了口酒,随手把身边的吉他抱在怀里,默默的看着它,似乎很心疼,过了一会才低声说到,我从小就喜欢着么个玩意。真的不想就这么算了。

    我端酒瓶,自己灌了一大口,而后恶狠狠的对他说,那他妈的就坚持下去,我听过你的摇滚,肯定能行。

    陈默却没有反映,简单狭小的屋子里似乎还迂回着我的回音,短暂的安静之后,陈默突然发出低低的啜泣。啜泣的声音越来越大。终于哭了出来。

    可我真的很爱她。陈默在竭斯底里的哭声中喊道。

    我看着这个男人,觉得很难过。监狱的生活早已让我丧失了血性和感情。麻木让整个身体没有任何支撑点。我甚至有些羡慕陈默,羡慕他有这么清澈的理想。

    而这个她,无论是摇滚,还是那个女人,都是陈默的一条致命肋。

    在很快到来的这个冬天里,陈默终于已经到了无法在北京生活下去的地步。

    他浓烈的唱法太具有攻击性。几乎被北京大部分的酒吧所了解,很多酒吧对他提出了要求,让战国乐队选唱一些抒情调的歌曲,以免刚响起前奏就震跑客人。

    面对酒吧里大多只是来泡夜和*的客人来说,陈默的摇滚似乎只适合仓库。

    呐喊,摇摆的长发,重金属。让每个酒吧面临亏损。盛满各种名酒的高脚杯里被震出了大片的涟漪,刺耳的polo让没有音乐知识的人捂起了耳朵。每个酒吧的老板们只好在客人逃跑以前把他们赶走。

    很多时候音乐都会被当场切掉,管理人员在舞台下面斥责战国的唱法,陈默不做任何反映,脸上的依旧是刚才演出时沉寂的表情。等到音乐再想起,人们以为会听到一些流行的小资音乐的时候,听到的,却还是陈默的撕心裂肺的叫喊

    没有人发现他们,早已摇晃的战国乐队终于解散。

    再次跑场的时候,就只剩下陈默一人。对摇滚的坚持让他没有工作,基本的生活只能靠自己的女人来维持,而更让陈默不能接受的时候,他几乎已经见不到自己的女人。却在刷卡的时候发现总是有取不完的钱。

    而这一年的冬天,因为一个妓女。我接管了a酒吧的药丸生意。

    几个月前,大刀指着一个女人对我说,她从别的酒吧过来的,之前刚坠了一个,先让她跟你吧。

    我苦笑着点点头,大刀把她给我的原因很简单,因为我的生意是酒吧里最惨的,这样有利于女人的休息。

    你叫什么名字?我问她。

    茉茉。回答的很冷淡。

    我疑惑的抬起头,虽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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